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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6年3月4日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教育工作,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核心深化教育改革,以精准扶贫和民生实事为重点推动教育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良好开局。
一、把牢方向,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第24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健全高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专项督查高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指导高校开好党员代表大会。组织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定加强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践好“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述”等制度,深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加强纪律检查,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指导高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厅直单位的巡察监督和问题整改。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查纠“四风”问题。督促指导高校制订解决“四风”问题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加大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化“三转”,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教育系统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百千万工程”和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在高校开展“坚定信仰、奋斗青春”导航行动。推进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指导高校加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实行思政课教师特聘制度,推进高校百名中青年思政课名师培养计划和宣传思想干部队伍能力提升计划。推动落实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做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完善工作落实督查机制,加强重点工作过程监控与跟踪督办。强化学习,落实省教育厅“1185”学习计划和“2212”联系计划。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下放省属高校副教授评审、继续教育学分复审权限。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开展第二轮省属高校、厅直单位、厅机关互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持续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效能监督。组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综合治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推进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效能风暴行动,落实首问责任制等八项制度。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提高机关后勤保障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双联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二、聚焦目标,全面施策,深入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5.推进落实教育精准扶贫“7+1”专项计划。落实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方案,全面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民族教育、招生扶贫、学生资助等7个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按照年度到县、到村、到户、到人的任务台账,全方位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为脱贫致富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6.深入实施精准招生扶贫。精准对接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和贫困地区发展需求,招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采取“单设批次、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方式,继续实施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招生专项等招生计划,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地方重点高校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倾斜,进一步增加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机会。积极支持省属医学院校定向培养农村全科医生,面向贫困县定向培养乡村全科医生300名,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450名。
7.落实各项教育免费与资助政策。组织实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全省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省内高职院校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落实中职教育全免学费政策。继续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政策。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8.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推进实施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落实特殊教育五类项目。巩固提高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问题,增加残疾儿童少年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推动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水平。
9.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系统完善与更新维护,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录入、审核、分析与结果运用。做好大数据平台信息与学生学籍信息数据库对接,实现扶贫大数据与教育信息大数据的精准同步,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对教育决策的支撑服务功能。
三、统筹推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10.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甘肃省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宣传活动,推进规划实施监测工作。聚焦“十三五”时期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11.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一系列专项招生计划,加大贫困地区、贫困家庭招生政策倾斜力度,有效扩大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机会。继续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2.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改进课程实施。深化教学改革和评价改革,落实义务教育语文等16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评价指导意见。加强教研工作和教育科学研究。建设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基地,继续创建一批特色实验校。出台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基础教育装备工作实施意见,加强教育装备建设。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措施。成立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
1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加快普及校园足球。改进美育,落实《甘肃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甘肃省中小学艺术教育与研究中心建设。继续创建“快乐校园”“语言文字示范校”“德育示范校”。推进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普通高校学分制改革。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制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绩效管理办法,与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骨干企业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
14.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加快中小学章程建设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高校章程实施监督机制。推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术委员会、理事会制度。完善教育评价服务绩效管理机制,委托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价,组织实施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对重大教育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测评估。制定《甘肃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
15.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交流与合作。制定贯彻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推动“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指导高校办好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放的专业,在甘肃中医药大学开设中医药专业留学生班。制定“丝绸之路”奖学金管理办法,吸引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学生来甘留学,扩大在甘留学生规模。加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国别研究。实施“百校结好”行动计划。设立中亚本土汉语教师培训中心、中亚汉语开放学院。支持高校推进孔子学院建设。做好“中国—东盟教育年”有关工作。抓好“一带一路”汉语普通话推广培训基地(西北中心)实体化建设。
四、项目带动,提质增速,全面推进教育协调发展
16.加快推动学前教育向行政村延伸。全面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1500人以上有需求的行政村建设幼儿园1149所,在17个插花型贫困县有需求的行政村建设幼儿园244所,在革命老区“两市一县”建设行政村幼儿园1072所。督促落实农村幼儿园办园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推动出台《甘肃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关于切实加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印发加强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工作。
17.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乡村学校和必要的教学点。对甘州区等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做好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投入,2016年底校舍建设竣工率和设备采购率均完成五年规划任务的50%,完成“全面改薄”项目3500个。
18.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引入“工业4.0—智能工厂”。积极争取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指导17所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强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创建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强化中职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实施中职教师素质提升“双千计划”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启动中职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深化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瑞士西北应用科学与艺术大学等交流合作。开展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和“全省职业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继续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19.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能力。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实施高校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新建省级大学科技园,深入推进“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高校培育特色鲜明的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设立若干重点项目课题开展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每年孵化一所创新型企业。制定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建立学科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建设一批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需求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高校战略合作,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制定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实施意见,推进转型试点工作。做好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等4所新设置职业院校备案及首届招生工作。加快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建设。持续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实施第二批飞天学者特聘计划。加强继续教育。
20.加快发展民族教育。贯彻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甘肃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专项规划。落实甘肃省支持藏区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和藏区教育发展攻坚计划。科学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实施内地民族班扩招工程,加强对高中民族班管理。扩大对等招生和预科班计划,加快为民族地区培养医学、法律等紧缺双语人才。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做好民族地区控辍保学工作。遴选400名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赴藏区开展顶岗支教。推进藏区“9+3”免费中职教育,支持甘南州落实好职业教育“一州一校”规划。建立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
21.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积极探索行政村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管理运行模式,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奖补。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促进提升办学质量。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督促民办学校规范健康运行。
五、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2.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建设一批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工作条件。建立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荣誉制度。积极构建乡村教师和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23.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10条禁令”和高校教师“红七条”。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指导各地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鼓励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合理流动。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推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范围。
24.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扎实推进教师培训“三计划两工程”和“国培计划精准扶贫三行动”,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和省级项目安排培训贫困地区幼儿园园长600名、教师3000名,组织500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贫困地区小学附设幼儿园及教学点巡回支教。
25.科学配置补充师资。完善省级统筹规划、统一选拔、严格标准、精准招考、优中选优的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精准补充,中小学教师补短板、学前教师补数量。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进免费师范生、招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就业、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加强师资补充,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六、科学管理,共享发展,着力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26.依法提高教育保障水平。督促市县政府落实经费投入责任,依法保障财政教育投入,完善经费投入监控机制和评估机制,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我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推进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加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开展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充分发挥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27.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班班通”全覆盖。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统筹建设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应用。大力推进中职学校信息化建设。探索实施“红西路军沿线高端远程教育”国家示范基地项目。完善各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启用甘肃省科研管理系统,实行科研项目全过程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共享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8.开展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改进市州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对红古区等15个县(市、区)政府开展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年度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开展督学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基于监测结果使用的区域督学能力建设项目”。围绕全省教育重点工作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29.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指导与服务工作,成立甘肃省高等学校服务中心。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重点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机制平台建设、课程结构调整、师资培养培训。配合做好为民办实事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基层一线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30.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强安全法治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强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偏远地区学校、教学点和幼儿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安全风险管理,完善“校方责任险”认定理赔机制。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管理。强化教育系统新闻媒体管理与宣传。积极应对教育舆情,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维护教育系统安全和谐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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