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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机床装调与技术改造”赛项规程--高职教师组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数控机床装调与技术改造

项组别:教师组

赛项归属产业:装备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检验参赛选手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和数控机床机械装调、电气装调、精度检验、故障诊断和排除、新技术应用、工件试加工等技能。本赛项设置将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要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对接,探索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坚持比赛与教学资源建设相结合原则,引领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特别是推动高职院校“数控装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此次赛项赛点是针对机床特点进行精度、电气、参数、PLC程序及功能调试的,为我们高职院校培养“数控装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匠人精神”的机电一体化复合型人才,展示职教改革成果及师生良好精神面貌。

    三、竞赛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技术,结合生产实际,考核职业综合能力,一方面检验选手的理论知识水平,另一方面检验参赛选手的数控机床机械、电气安装能力,电气识图及接线等基本故障分析、故障维修及零件加工技能的熟练情况。并对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指导作用。促进理实一体、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需求的数控维修技术高技能人才。

四、竞赛内容

(一)竞赛形式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软件应用和技能操作三部分。

(二)竞赛成绩计算

理论知识竞赛试卷满分为100 分,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取三名参赛选手的平均分后,按照20%折算计入竞赛总成绩;

实际操作竞赛满分为100 分,实操操作竞赛成绩取三名参赛选手共同完成的实操竞赛成绩后,按照80%折算计入竞赛总成绩;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与实际操作竞赛成绩经折算后相加得出竞赛总成

成绩绩。满分为100 分。

(三) 竞赛内容

数控机床装调与技术改造项目是使用数控车床进行装调、维修及技术改造的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根据赛项任务书的要求,借助赛场提供的设备、检具、工具、技术资料、PLC及系统故有软件和计算机等,完成数控车床的机械、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故障诊断与排除、机床精度检测与分析、零件试切加工、维护与保养等工作。

竞赛设备

(1)竞赛场地

①竞赛工位:每个工位占地20㎡,且标明工位号,布置配有华中8型(HCNC—818)系列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维修实训考核装置1套、计算机1台、桌子1张、凳子1个,及相关的工、检、量具。

②赛场每工位提供独立控制并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AC380 V三相五线、AC220 V单相三线两种电压的交流电源(三相、单项电源分别控制),供电系统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及断电应急措施。

(2)赛场设施

竞赛设备采用HNC—8系列(HCNC—818)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维修实训考核装置,配有华中数控系统。

仿真软件:提供软件为VNUM 数控维修仿真软件。

(3)竞赛器材

1).现场提供活动动式电气控制柜、电气元件、连接导线、号码管及所需耗材。

2).每台设备配备1台计算机,已装有相关软件,提供简明联机调试手册、操作说明书、参数说明书、维修说明书、编程说明书、伺服单元使用说明书、变频器说明书等。

3).现场提供电气图纸,。

(4)选手自带工具

选手自带工具如表4所示。

表4 选手自带工具名称及参考型号

序号

名  称

参考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尖嘴钳

DL22306

1


2

剥线钳

DL2003

1


3

压线钳

DL-L6

1



压线钳

DL-L8

1


4

斜口钳

DL2336

1


5

十字螺丝刀

3×50

1


6

一字螺丝刀

3×75

1


7

十字螺丝刀

6×80

1


8

一字螺丝刀

6×80

1


9

钟表螺丝刀

31合1

1


10

剪刀

民用型

1


11

万用表

数字

1


12

试电笔

氖管式

1


13

记号笔


1


14

绘图工具


1


15

刀具

立铣刀ϕ4、ϕ6、ϕ10

外圆车刀、切槽刀、外螺纹刀  (刀方12X12)

 

若干

 

自带

16

量具




自带

17

磁力表


1


注:选手自带的物品中不能带有参赛选手和学校的任何标志。

一)理论知识竞赛

1.竞赛范围    表1 理论知识竞赛范围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基础

知识

机械识图知识、电气识图知识、公差配合与技术测量、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知识、机床电气基础知识、金属加工基础知识、液压与气压传动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

2

专业

知识

机械装调知识:钳工操作基础知识、数控机床机械结构、数控机床机械装配工艺。

电气装调知识:电工操作基础知识、数控原理与系统、可编程控制器应用技术、数控机床电气原理、数控机床电气装配工艺、数控机床调试、数控机床操作与编程。

维修知识:数控机床精度检测与调整、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修、数控机床保养。

3

其他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现场文明生产要求、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

质量管理知识:岗位质量要求、岗位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法和合同法知识。

2.试题比重

基础知识约占试卷总分的25%,专业知识约占试卷总分的70%,其他知识约占试卷总分的5%。

3.主要参考资料

(1)《职业技能鉴定教材-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高级)》(基础知识机械行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齐津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

(2)《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数控机床电气装调维修工(中级)》 郭连芬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

(3)《数控技术及应用》,郑晓峰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3。

(4)《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技师、高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

(5)《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修》,邓三鹏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8。

(6)《数控机床安装调试与维护保养技术》,严峻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8。

(7)《数控机床结构及维修》,邓三鹏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2011.5。

(二)实际操作竞赛

1.竞赛范围与内容

实际操作竞赛以操作技能为主,操作规范及安全文明生产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进行考查,不再单独命题。

实际操作竞赛范围与内容见表2

表2 实际操作竞赛范围与内容

范  围

内  容

机电装调

选手利用数控维修仿真软件进行对数控机床伺服电机、丝杠、轴承、法兰、联轴器等机械部件和部分电气控制部分,进行安装,调整、调试。

电气装配

根据提供的数控机床电气原理图及盘面布置图,完成电气控制线路的、安装和接线,并达到相应的国家电工配电标准。

功能调试及故障排除

上电后选手按照赛场提供的数控系统、机床、PMC梯形图等相关部件和技术资料,配置数控及伺服系统、主轴变频器的相关参数,另外设置若干故障,故障内容涉及电气线路、数控系统、伺服驱动、电机、参数及PMC等软硬件故障;选手检查存在的故障,分析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并填写任务书中相应内容。

数控加工与数据备份

根据赛场提供的零件图纸完成零件的编程,输入数控系统进行轨迹仿真,并完成空运行试车;完成数控系统参数、PMC参数、PMC程序、本零件加工程序等数据备份。

 

竞赛时间

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60分钟;技能操作竞赛时间为240分钟。

     五、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团队赛方式进行。

(二)组织机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由甘肃省教育厅牵头、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承办2019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三)竞赛如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选手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同一参赛队多名选手应安排在同一场次。东道主选手安排在首场比赛。

(四)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选手比赛前6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抽签决定赛位号、抽取工件加密暗码。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步聚如下:

1.抽签由检录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主持,监督员现场监督;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后,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参赛选手抽取工件加密暗码信封(两个内有相同编码的密闭信封),并在其中一个信封上签字确认。

4.赛位号应保密,抽签结果和另一个暗码信封由加密裁判员和监督员共同封存在赛项办公室,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六、竞赛规则

(一)熟悉场地

1.执委会安排参赛队统一有序地熟悉竞赛场地、设备,但不允许开机、动手。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竞赛流程

参赛选手检录并抽取工位号→安全教育→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比赛监督人员现场抽取本场次竞赛试题→发放试题→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赛件加工、自检并填写相关文件→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上交赛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实操比赛时间为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至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

(三)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现场提供数控机床、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及部分工具等,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刀具及量具由选手自备。但是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试件每人一套不准调换,考试件中途作废或丢失不再补发,选手在领取试件后当场验收,确定无误后,签字认可。

3.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4.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见抽签办法。

5.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6.比赛开始前由竞赛监督现场抽取竞赛赛题,同一场次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赛题。

7.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和保险单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10分钟统一着工装、工作鞋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检查并确认机床正确运行。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8.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9.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10.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机构;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机构。

11.比赛场地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选手应在自己工位加工,不得进入其他选手的比赛工位。

12.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13.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执行完当前语句后立即停止工作,退刀并卸下工件。把赛件连同考试试卷交到指定位置。

14.选手上交赛件到指定位置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在裁判的指导和监督下,选手按照赛件编号完成打号。

15.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在选手监督下,工作人员核实抽签单并将赛件放置在组委会指定位置。

16.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7.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竞赛监督在试件的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18.不准用砂纸及锉刀对工件进行抛光处理。

(四)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讲普通话。各参赛队之间要发扬竞赛精神,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影响竞赛时间不予延时;选手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取消比赛资格(从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求刀具、量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组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工具、量具、刃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5.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6.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7.除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8.竞赛过程中如果所用设备发生故障,造成竞赛中断,必须经评委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故障中断时间由工作人员计时并补给。

9.参赛选手对竞赛内容有疑问时,如没有更正通知,监考教师不得做任何解释,并应及时向大赛执行委员会反映情况。

10.参赛选手完成竞赛项目后,提请现场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现场裁判指令离开赛场。现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11.自觉维护赛场秩序,遇有特殊情况听从统一指挥调动。

12.竞赛过程中或竞赛后发现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仲裁委员会提出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五)抽签办法

本次比赛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操作比赛的场次,在领队会议上现场抽签确定。每位选手比赛的赛位号,在比赛检录时抽签确定。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赛务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赛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1.抽签顺序

(1)按照行政区划代码从小到大排序,各代表队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

(2)每个代表队抽签后,由赛务组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抽签顺序,同时填入比赛抽签顺序记录表中,由抽签人签字确认后,赛务组留存。《抽签顺序卡》由抽签人留存。

2.操作比赛场次抽签

(1)各代表队按照所抽取的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本队参加操作比赛的场次。

(2)各代表队所有参赛选手的操作比赛,均为同一场次比赛,一次抽签确定。

(3)每个代表队参加操作比赛的场次抽签确定后,由赛务人员当场公布,并在比赛场次抽签记录表上填写代表队名称,并由抽签人在比赛场次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比赛场次抽签单交给抽签人,作为选手参加操作比赛的验证依据。

3.选手比赛赛位的抽签

各领队提前组织好学生进入检录现场。选手在参加操作比赛检录入场时,按照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参赛选手名单顺序,依次检录,抽取比赛赛位号,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将工位号填写在登记表上,同时核对选手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选手在比赛赛位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进入比赛赛位准备比赛。

比赛场次和比赛赛位号抽签确定后,选手不准随意调换。

4.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六)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仲裁组、裁判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配备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3)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管理程序

按照甘肃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执委会的明确要求,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与管理按照严密的程序进行,见成绩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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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流程图

3.成绩评定

(1)评分办法

依据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照技能大赛裁判组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分。评价方式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工艺评价与功能评价相结合,能力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满分为100分,评分结果由参赛选手、现场裁判员、裁判长签字确认。

(2)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仲裁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仲裁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

闭赛式前,比赛成绩经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排序后交由执委会、裁判组共同检查,确认裁判工作无误后集体解密,解密后立即在闭赛式上公布。

八、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执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2.各参赛队按竞赛执委会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3.各参赛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认真传达会议精神。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

4.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名次。

7.竞赛过程中,除监赛裁判员、工作人员、大赛有关人员(佩带证件)和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后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8.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和参赛选手等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领队要加强对本队参赛选手的管理,督促其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参赛人员务必于按要求提前到赛场等候,迟到超过规定时间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3.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按要求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和允许自带的刀具和量具等。

5.参赛选手认为所提供的软件、设备、工具和毛坯等不符合比赛规定;或对裁判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必须在2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委员会。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8.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9.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1)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2)严格遵守各项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

(3)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管理,并按有关工作流程执行;

(4)尊重裁判员和赛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5)细致、认真、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竞赛活动;

(6)参赛选手应按要求着装,在竞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带参赛证件、着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4)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5)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6)比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8)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2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

3.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竞赛,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并按照抽签指定的机位号参加比赛。比赛开始15分钟未到者不得参加比赛。

产品生产加工竞赛,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60分钟检录,并按照抽签指定的工位号参加比赛。检录开始后,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4)参赛人员须服从比赛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5)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4.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按比赛通知规定。

(2)参加识图、绘图比赛时,选手要听从裁判指令进行操作。

(3)比赛过程中禁止使用USB、光驱的外接设备,一经发现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比赛,比赛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5)参赛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前接受检录,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由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取赛位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同时抽取工件加密信封并按要求签字。携带工件加密暗码信封到相应赛位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7)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8)现场工作人员按赛位号顺序逐步发放试件毛坯和工具,各参赛选手对上述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品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9)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的物品必须保留,丢失参赛物品要照价赔偿。

(10)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备操作。

(11)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试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2)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13)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试件,自带刀具、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比赛提供组合夹具,并有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4)当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16)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17)在比赛时间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选手应做好比赛结束的准备。比赛时间到后,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5.结束阶段

(1)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3)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交工件、加密暗码信封及相关材料,由裁判员统一装箱和密封后,选手签字确认。

(4)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自带刀具、量具、工具离开赛场时带走。

(5)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对参赛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设备及附件进行复位。

(6)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7)比赛期间(包括两场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8)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9)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0)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11)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四)裁判人员须知

竞赛设检录裁判组、加密裁判组、现场裁判组和评分裁判组,确保竞赛的安全、有序、规范、公平、公正。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1.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组队参加竞赛的院校,其教师不得参加裁判工作。

2.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3.竞赛期间,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竞赛工作人员与裁判等任何相关人员均不得泄露或提供竞赛选手的个人信息、登录密码和竞赛情况。

4.竞赛成绩单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实行交接责任制。竞赛各个人物的成绩,由指定的责任裁判汇集、计算、签字后,并由裁判长签字确认后,交给成绩登记统计责任裁判,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或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取消其比赛资格: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他人比赛,裁判组应提出警告。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出现赛项规程所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行为,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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