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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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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甘教资助〔2019〕3号)、《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市财教发〔2022〕46号)及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细则》的通知(白职院行字〔2022〕186号)和甘肃有色金属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甘技师发〔2022〕16号)。学校将开展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以及中职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名额及标准

1.2022年我校高职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其中中职部2名,技师学院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2022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224,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2022年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为2520名,资助标准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助学等级,金额分别为4500元、3300元、2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该项单独统筹,不占学校国家助学金名额;

4.2022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分配为8.9万,名额为8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名额和各二级学院实际学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名额。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评选对象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高职与中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评定对象为我校高职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评定对象为我校高职学生贫困家庭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评选原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资助条件评审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与金额不得拆分;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申请及评审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请按照《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以及《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细则》执行,中职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参考《甘肃有色金属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评审与材料报送严格按《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执行。

2.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各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在学生班级、年级评议的基础上,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初评名单,并在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内公示5个有效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0日之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9551850@qq.com;10月25日之前,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9551850@qq.com。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和材料,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和宣传栏上向全校公示5个有效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前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943-8860396。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10月2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奖学金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确定学校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并按规定将初审名单报上级部门批复,同时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学生补助初审名单。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补助的发放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补助由学校一次性直接划入学生的资助银行卡;国家助学金按每月发放的方式直接划入学生的资助银行卡。

2.请各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认真审核学生银行卡号,并请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卡号必须是实名制的有效借记卡,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

3.国家奖助学金到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向各二级学院发布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及时查看。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填报。各二级学院组织参评学生认真填写相关材料,按期报送。报送的资料包括:(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初审名单表》、《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请按年级从高到低顺序排列)。(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申请表》(一式两份)、《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请按审批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3)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包含评审小组人员名单、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及评审结果等。

3.加强教育。各二级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和“诚信、感恩、励志”的资助育人主题,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资助育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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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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