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学校将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公示期结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籍做注销处理。(具体名单附后)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反映。
教务处电话:18394893661
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13659339721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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